• 索 引 号:36/2021-1783948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21-01-12 11:02:33.0
  • 公开日期:2021-01-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2021-01-1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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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平江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可以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江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30-622414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密切我局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之上不断创新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工作情况设立专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全覆盖”和“无缝隙”。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三)认真梳理公开目录,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并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和本单位子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单位办公室外墙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五)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信息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4

-221

4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47

-143

1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15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宣传,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局干部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时通过外宣方式,将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优化流程,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司法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凡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办”、职责内该办的要“快速办”、敏感问题要“透明办”,确保做到工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

(四)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对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我局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