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6/2022-1905434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22-01-20 16:09:04.0
  • 公开日期:2022-01-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2022-01-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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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平江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可以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江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30-622414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密切我局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之上不断创新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工作情况设立专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全覆盖”和“无缝隙”。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三)认真梳理公开目录,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并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单位办公室外墙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五)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3条、其他信息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2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宣传,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局干部的公开意识,使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时通过外宣方式,将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优化流程,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司法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凡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办”、职责内该办的要“快速办”、敏感问题要“透明办”,确保做到工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

(四)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对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我局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