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新村路、校园路、书院路等道路油化改造项目(第三标段)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平江县新村路、校园路、书院路等道路油化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
1862M |
湖南汩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43.94 |
430626201712130119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