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七中学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第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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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七中学宿舍楼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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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2.36 |
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13.97 |
4306262018011202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