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伍市镇滨江小镇东区二期9#、10#、12#、13#栋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岳阳润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江县伍市镇滨江小镇东区二期9#、10#、12#、13#栋 |
43739.71 |
岳阳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707.87 |
补43062620190819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