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4996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4-30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4-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注意]县城区(2015年4月)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月情况通报

来源:未知来源 2015-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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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城区违规燃放烟花鞭炮

情况2015年4月

一、宣传发动情况

1、4月1日向各部办委局分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电子气炮、气鞭的通告》74份;

在新城和老城区的单位办公大楼以及宿舍张贴《通告》260余份。

2、从4月5日起,城管局拟定不燃放烟花鞭炮和不请电子气炮车辆参与送葬的《承诺书》100份,委托殡仪馆与孝家签定,到今天为止共签订20份;4月10分别对城关镇、三阳乡56家电子炮经营户下发通知和《通告》[2015]5号文件124份;

   3、4月23日在平江电视台播放禁售、限放宣传飞字2条。内容为: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护群众身心健康;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4、通告下达后,城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禁炮工作专题会议,动用3台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大街小巷、村组、屋场等进行了连续4天的禁炮宣传;镇上拟定“禁炮工作承诺书”,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分别向所属支部和村、居委会签字递交;对少数社区、村,在《村规民约》或《社区居民公约》中,关于禁炮禁鞭(含电子气炮气鞭)规定不到位的进行指导,加以修改完善,并狠抓落实;4月25日起,各社区、村都组织了夜间巡逻队,开展禁炮巡逻,镇禁炮工作队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对全镇禁炮工作进行巡查。

    4月7日三阳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各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议,进行了摸底,对全乡的41台气炮车登记造册,签收回执;对全乡禁炮村外的17个村进行了摸底排查,并专门制定了对村一级的考核方案,对全年各村所辖范围内无一例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电子气炮、气鞭的,奖励2000元/台/村;对各村现有的电子气炮车每减少(销毁)一台的,奖励2000元/台,资金到村。

二、城区炮源清缴情况。

    1、4月3日、4月16日和4月24日分别对城区便利店和红白喜事店进行巡查,利用电子烟花鞭炮探测器检查,对老城8家店铺、开发区12家店铺及周边村庄6家店铺进行检测,共收缴礼炮16个、鞭炮305挂。

 2、城关镇三望冲村的一家生产电子气炮、气鞭销售点,通过镇、村、城管干部上门做工作,已将电子气炮、气鞭及相关组装工具退回厂家,并保证不再从事电子气炮、气鞭的生产、销售工作。

三、违规燃放查处情况。

    本月已查处违规燃放烟花鞭炮3起,处理情况见附表。(附表一)

四、媒体曝光情况。

 本月在平江电视台曝光违规燃放烟花鞭炮3起。分别是4月13日大西村村民童验送葬打路祭,4月20日三阳村姚家组村民黄友录去世,邻居送葬打路祭,4月23日金窝村金忠组村民张国清治丧(禁炮红线范围外)。

五、已查实群众举报违规燃放3起;本月无因违规燃放而治安拘留的人员。   

                                  平江县城管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