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举行的全县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工作大会上,记者了解到,此次换届工作中,政府领导班子职数设置为8名,其中一名副职将兼任县公安局局长。
会议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换届工作中领导班子职数、年龄、结构作了具体要求。规定县级人大领导班子职数为6名;政府领导班子职数为8名,其中一名副职兼任县公安局局长;政协领导班子职数6名。县人大、政协正职年龄在56岁以上副职在55岁以上的,县政府正职年龄53岁以上的副职52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政府领导班子中年龄45岁以下的应占到一半以上,其中至少要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乡镇政府班子成员50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每个乡镇党政班子中要有一名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同时,在各级领导班子中,要适量配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会议还要求县级政府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县级政府正职、兼任公安局长的政府副职、法检“两长”,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