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养鱼可以,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 2021年10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在瓮江镇巡查时发现,村民贺某在自家的责任田上开挖池塘准备养鱼,执法人员连忙上前制止,并多次上门讲解法律政策。贺某在知晓政策后,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将土地复耕。

2021年1月,童市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村民林某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童市镇合旺村光明组范围内建设住宅及附屋地坪。经调查认定,该违法建筑及地坪占用耕地面积0.81亩。2021年12月,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向当事人林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2022年2月25日,在当事人林某未自行履行拆除的情况下,由童市镇人民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强制拆除上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并进行复耕,现已通过农业农村部门验收。

这里原是一大堆弃土场,如今全部填上沃土并种上油菜苗,遍地是生机。2021年12月,经县自然资源局卫片图斑监测发现,某公司在天岳街道黛屏源村非法占用土地建弃土场,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当即前往现场制止,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对该地块全部复耕,并通过农业农村部门的验收。经治理后,弃土场恢复成了农田,种起了庄稼。

据县自然资源局数据显示,全县耕地三调公报数据73.14万亩,其中水田67.03万亩,旱地6.11万亩。自去年以来,平江县围绕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标,科学编制耕地保护一张图,严格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一是坚持源头管控,筑牢耕地保护“防线”。出台《平江县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坚持疏堵结合,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分布、范围、规模,引导村民规范建房。二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卫星监测、卫片执法、执法巡查等手段,对新发现的乱占耕地现象,做到问题全发现、分级全立案、限期全结案。三是坚持从严从重,严明耕地保护“高压线”。印发《平江县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将土地违法问题整改纳入绩效考核。今年以来,已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158宗,拆除75处,拆除复耕面积21亩。组织拆违行动43次,出动执法人员301人次,共查处违法建筑土地面积212.8亩,复耕面积275.5亩。
(记者 周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