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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2022-03-2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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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府办便函[2022]5号

县直各相关单位:

《平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平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与运行机制。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度提高,经济和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干部选拔任用和申请政府资金等领域,率先应用信用产品。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力度开展政府关联类失信行为整治工作,率先解决政府自身失信行为。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要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从业人员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

(二)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推进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等领域诚信建设,整合各部门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建立部门之间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平江),依据国家严重失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打击金融欺诈、偷税漏税、电子商务诈骗、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等失信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社会组织、自然人诚信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实现全县范围内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推进医药保障信用建设,建立对医疗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推进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慈善、彩票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推进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推进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和知识产权等领域信用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环境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建立完善的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涵盖互联网上网企业、个人网络信用档案,推动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加强法院、检察、公安和司法等公信建设。依照司法公开原则,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保证司法公正、公平。人民法院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文书法律执行率。检察机关要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安等机关要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司法行政系统要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明确责任

(一)定期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按已建立的平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绩,推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

(二)定期督导“信用平江”数据共享工作。建立“信用平江”数据上传常规考核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将各类信用信息共享至“信用平江”平台(http://credit.yueyang.gov.cn/sso/login_pjx).

do)。信用办将对各成员单位上传数据的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进行量化评分。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整的、行政决定文书号连续的“双公示”信息台账,对于简易程序处罚、行政处罚被撤销、行政未被许可等信用信息需在台账的备注中说明。(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建立“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工作机制。要充分运用国家、省市出台的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对发布的“红黑名单”,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要依据严重失信主体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使“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理念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平江县支行、市监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四)推进主动公示型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制。县直各部门引导信用主体主动作出综合信用承诺或服务质量、招投标、业绩公示等专项承诺。行业组织根据行业特点,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承诺规范,引导会员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用平江”网站上公示。(牵头单位:发改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则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从而做到“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六)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制信用知识读本、资料光盘,普及信用文化。重点以“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和诚信人物评选活动,宣传诚信守信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平江县支行、市监局、司法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县直部门)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平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相应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传播诚信理念,普及信用知识。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等活动,引导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信用的内涵和重要性,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健全考核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附件:平江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平江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信用信息共享

“双公示”

上传工作

1、本单位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并同步报送至“信用平江”平台;

2、本单位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要建立完整的、行政决定文书号连续的’双公示’信息台账,对于简易程序处罚、行政处罚被撤销、行政未被许可等信用信息需在台账的备注中说明;

3、本单位行政权利事项已进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不用上传。

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单位

 

“红名单”

上传工作

1、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报送至“信用平江”平台;

2、各单位根据国家严重失信主体管理制度认定的“红名单”报送至“信用平江”平台。

税务局

各相关单位

各相关单位

“黑名单”

上传工作

县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报送至“信用平江”平台;

各单位根据国家严重失信主体管理制度认定的“黑名单”报送至“信用平江”平台。

县人民法院

各相关单位

各相关单位

信用承诺

上传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县域内规上企业将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模板附后)报送至“信用平江”平台;

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引导县域内探索各行业协会将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模板附后)报送至“信用平江”平台。

科工信局

民政局

高新区

天岳新区

表彰奖励荣誉

上传工作

1、县直各单位牵头组织评比、认定的各类表彰、奖励、荣誉信息报送至“信用平江”平台;

各相关单位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2

信用制度建设

联合奖惩政策落实

1、对本领域内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联合奖惩措施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2、对县域内金融、市场监督、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社会保障领域的信用主体进行“红黑名单”认定,并形成年度“红黑名单“台账。

金融办

人民银行平江县支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发改局

应急管理局

人社局

医保局

各相关单位

政务诚信

制度建设

1、在公务员招录、干部任用选拔方面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

2、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组织部

各相关单位

3

信用创新应用

分级分类监管

1、对县域内市场监督、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2、按年度形成分级分类监管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

3、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县域内存在的政府关联类失信行为开展全面清理摸底,形成台账。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发改局

应急管理局

交通运输局

各相关单位

信用核查应用

1、在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财政 资金支持、社会保障、项目申报等工作中,根据履行职责需要,查询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并对查询反馈的结果予以记录,形成年度台账。

行政审批服务局

财政局

发改局

人社局

医保局

各相关单位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4

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机构和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情况

1、支持当地金融机构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

2、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县域内中小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高新区、天岳新区入驻企业数达到本区域内企业总数的80%以上。

金融办

科工信局

人民银行平江县支行

高新区

天岳新区

5

文明诚信

服务

窗口服务单位文明服务

1、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规范着装,使用文明用语,主管部门有日常监管检查记录,定时开展优质服务评比活动,有活动方案、会议记录、图片资料可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执法监管部门规范服务、文明执法

1、执法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评比活动,有活动方案、会议记录、图片资料可查。

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限的部门单位

各相关单位

6

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

1、人社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落实情况;

2、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有领导机构、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有典型案例解读,有宣传教育资料。

3、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信息互通、执法联动;

4、建立企业欠薪“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人社局

各相关单位

医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医保部门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2、在医保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有领导机构、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宣传资料等。

3、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

医保局

各相关单位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6

诚信宣传教育

3.15消费者权益日、 “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法制宣传日诚信宣教

1、市场监管部门在3.15消费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宣教活动有方案、有资料可查。

2、人民银行平江县支行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宣教活动有方案、有资料可查。

3、司法局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等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公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宣教活动有方案、有资料可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平江县支行

司法局

文明办

各相关单位

教育领域诚信宣传教育

1、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全面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要借助校园电视台、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对诚信人物、诚信群体的宣传,普及诚信文化。

2、每学期每个学区要有一次以上的宣传教育(诚信主题班会、讲座、实践)活动。活动要有方案、有图片影像资料等。

教育局

 

说明:①各相关单位须在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平江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工作情况。

②联系人:胡华章;联系电话:13787859911;电子邮箱:3921418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