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公告》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2024年7月,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印发《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平江县水利局开展了本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其范围。
二、文件制定过程
平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是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采用定量判别为主、定性判定为辅的方法,在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红线和耕地恢复补充空间的基础上予以划定。以平江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林地、草地、裸土地等地类为基础处理范围,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补充耕地空间数据及其他生态敏感及管护数据,结合外业复核验证,确定划入禁止开垦的范围。
平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形成初步成果后,分别向相关部门、乡镇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最后报市水利局开展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为:“划定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通过技术审查”,最终形成平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此外,按规定完成了合法性审查。
三、划定成果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明确了平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的乡镇、面积、图斑数量以及范围示意图等。
平江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5278.44公顷,其中安定镇142.70公顷、板江乡764.97公顷、岑川镇740.43公顷、大洲乡1319.43公顷、福寿山镇1819.64公顷、虹桥镇1908.47公顷、加义镇2954.11公顷、龙门镇1410.03公顷、梅仙镇1407.21公顷、木金乡148.4公顷、南江镇1578.5公顷、三墩乡1062.64公顷、三市镇165.12公顷、三阳乡113.14公顷、上塔市镇439.7公顷、石牛寨镇582.33公顷、天岳街道9.63公顷、童市镇934.63公顷、瓮江镇459.19公顷、浯口镇677.56公顷、伍市镇492.21公顷、向家镇146.38公顷、余坪镇524.81公顷、长寿镇5477.21公顷。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或者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时间
《平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自2025年11月27日起实施。
五、核心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1: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25°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问2:平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行为是什么?
答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或者二十度以上的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问3: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3: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不属于耕地范围,禁止毁林开垦;有其他需求的,可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比对矢量数据,进一步明确范围线,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问4: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违法责任是什么?
答4: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问6: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答6: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六、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平江县水利局
咨询电话:0730-622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