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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解读说明

来源: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协调指挥部 2026-05-0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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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26 年修订)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牵头起草《关于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安全管理的通告》,现就文件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是省、市重点能源项目,库区范围广、水位变化频繁、危险区域多,群众擅自进入库区游泳、垂钓、捕捞、露营、采石等行为,极易引发溺水、坠落等安全事故,也严重影响电站正常蓄水、调度与运行安全。为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禁止行为、强化管控措施,依法发布水库安全管理通告,有利于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26 年修订)。

  三、起草过程

  根据规范性文件下发备案制度和流程要求,平江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协调指挥部4月1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结合电站库区实际,梳理安全风险点,开始起草《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下闸蓄水安全通告》,4月3日,指挥部将《通告》送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股初审,通过与业主单位会商,将文件名称修改为《关于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安全管理的通告》并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形成了《关于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征求意见稿)》于4月6日—5月6日在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一个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严禁任何人员、车辆进入库区淹没范围及周边危险区域(具体范围见附图)。

  二、严禁在库区及周边从事游泳、垂钓、捕捞、露营、采石等一切危险活动。

  三、严禁擅自破坏、移动、侵占、安全警示标识、监测设备等水库设施。

  四、水库周边所涉村组及有关企业需做好宣传引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群众安全告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五、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应急电话:0730-6971808。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库区影响范围、破坏工程设施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平江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协调指挥部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