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2018〕74号)

来源:县安监局 2018-12-2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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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非煤矿山企业:

今年以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及非煤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仍有部分矿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超深越界,非法开采现象严重等问题。现正值岁末年初的重点时段,也是各类事故尤其是矿山事故的高发期、多发期和易发期。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非煤矿山行业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确保安全检查严格细致,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检查中,要以查隐患、促整改为手段,以强基础、防事故为目标,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安全隐患排查的全面性和整改的针对性;要注重突出检查重点,对隐患严重的矿区、企业和环节实施重点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要注重提高检查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强化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三、加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针对矿山安全生产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地下矿山要重点整治顶板边帮、安全出口、通风、提升运输、防排水、领导带班下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边坡台阶、安全距离、铲装运输、爆破作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页岩砖厂要重点整治进料口、机械防护、电气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进一步深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加大危、险、病尾矿库的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继续深入开展矿山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打击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安全监管监察执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采、安全生产许可、生产经营许可等制度规定,严把矿山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强化矿山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严格矿山供用电和民爆器材的监管,严禁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矿山供电和提供火工用品,严厉打击非法储存、使用火工用品等行为。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