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闻出版局办理《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有关事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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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二、办理地点 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1楼东侧综合窗口(平江电商大楼旁边)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1.【受理、初审】即时受理,初审材料是否齐全: ①印刷企业设立申请报告; ②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场所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及租赁合同等); ⑤设备购买发票或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⑥印刷企业相关经营管理制度。 2.【审核 】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对现场勘验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3.【审批】 根据县新闻出版办审核意见和省、市网上资料审核情况,作出审批决定。 4.【办结】根据省、市网上资料审核情况和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审批决定。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监督投诉渠道 法定办结时限:20天 承诺办结时限:8天 咨询方式:0730-6779878 监督投诉方式:0730-12345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其他 1.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平江县人民政府/岳阳市新闻出版局 部门地址:平江县城关镇南街38号/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546号 部门电话:0730-6223617/0730-8889384 网 址:www.pingjiang.gov.cn; www.yueyang.gov.cn/index.html; 3.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平江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平江县城关镇育才西路39号 部门电话:0730-6298252 网 址:www.pjx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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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新闻出版版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出版管理条例》; 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5.《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县新闻出版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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