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平江县汉昌街道画桥社区铁炉巷188号 0730-6287809
邹强力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政工人事股”)(负责人:翁玲飞 联系电话:0730-628780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上报、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负责人:曹雪娇 联系电话:0730-6287868)
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三)拥军优抚股(加挂“政策法规股”)(负责人:李汪洋 联系电话:0730-6287881)。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内负责的烈士评定有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协助上级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政策性调研活动。做好行政审批事务服务性工作。
(四)移交安置股(加挂“就业创业股”)(负责人:刘凯平 联系电话:0730-6287879)拟订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和省、市在平单位计划有关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就业创业股;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二、下设机构:
(一)平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朱城 联系电话:0730-6287821)
1、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2、协助做好县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里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4、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本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介绍等服务,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本县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7、协助开展本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8、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平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人:方东亚 联系电话:0730-6287076)
负责军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职工和伤病残军人的移交接收工作。落实好全县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三)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负责人:贺敏 联系电话:0730-6298778)
负责陵园日常管理维护,接待各类参观、祭扫群众,组织开展烈士纪念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传承英烈精神,弘扬爱国情怀。
(四)平江县加义烈士陵园服务所(负责人:李紧跟 联系电话:0730-6287821)
负责保护管理烈士墓、纪念碑、纪念馆等纪念设施,收集、整理、陈列烈士史料,传承英烈事迹与精神,开展烈士祭扫、纪念仪式等活动,接待社会各界缅怀悼念;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现场党史研学,弘扬英烈精神
(五)平江县双拥工作事务中心(负责人:欧阳梦龙 联系电话:0730-6287821)
负责承担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创建国家和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拟订双拥政策规划、组织军地慰问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及协调解决驻地部队实际困难等;负责全县光荣院管理工作。
(六)平江县中心光荣院(负责人:邱武 联系电话:0730-6287821)
负责主持全院工作,为烈士遗属,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的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扰抚老人晚年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平江县长寿光荣院(负责人:方万春 联系电话:0730-6287821)
负责主持全院工作,为烈士遗属,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的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扰抚老人晚年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八)平江县浯口光荣院(负责人:宋春雷 联系电话:0730-6287821)
负责主持全院工作,为烈士遗属,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的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扰抚老人晚年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九)平江县金龙光荣院(负责人:吴多贤 联系电话:0730-6287821)
负责主持全院工作,为烈士遗属,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的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扰抚老人晚年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十)平江县童市光荣院(负责人:吴震林 联系电话:0730-6287821)
负责主持全院工作,为烈士遗属,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的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扰抚老人晚年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